分居及住在同一个屋檐下
与前任分居但仍住在同一个家庭的情况并不少见,特别是在经济困难的时候,或者在关系中的一方可能有较低的收入能力,较少的储蓄的情况下, 残疾或其他可能阻碍他们搬出去或找到独立生活安排的因素。
对于离婚的夫妻来说,用出售一套房子的收入来购买两套独立的房子,对大多数夫妻来说是不现实的。
对于很多夫妻来说,和伴侣分开后还在同一个屋檐下生活可能是一件难以忍受的事情。
家庭法院的难题
尤其困难的是,分居后仍生活在一起的夫妇,但他们希望离婚,可能会发现他们的离婚申请不被家庭法院接受。
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你已与伴侣分居,但在规定的12个月分居期内的任何一段时间内仍住在同一住宅内,家事法庭会要求你提供额外的证据,然后才会批准离婚。
这通常采取书面陈述的形式,由关系的一方或双方提供证据。
在某些情况下,你还需要提供一份来自独立证人(如朋友或家人)的额外声明。
这份声明的内容可能相当详细。
为了向法庭证明你们已经分手,你可能会被要求谈论夜宿安排、家务、你们的财务问题、你们分开的社交问题和其他话题。
如不能令法庭相信你们在同一屋檐下确实分居,可能会导致你们的离婚申请不获批准或推迟。
除了最例外的情况外,居住在同一屋檐下的情况下申请离婚要比普通离婚申请要求更多的准备工作。
在同一个屋檐下分居可能(很可能)也会对Centrelink或其他政府权利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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