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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ambrick Legal 律师事务所 普及贴!!--关于在澳洲离婚和分财产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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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mbrick 发表于 1-9-2015 1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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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内容为网友发布信息,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有情人终成眷属,但分居离婚也是难以避免,面临这样问题的时候只有冷静面对,争取自己该有的权利。在我们事务所的日常工作中发现,很多弱势方因为资产在对方名下,认为自己在经济上的贡献小,就不敢勇敢地维护和争取自己的权益。希望此文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在澳大利亚,离婚是一个司法过程,必须到法院申请并由法院判决生效。 家庭法是联邦法律,离婚申请可以向任何一个州的家庭法院提交。

    1. 即使结婚证是在澳洲以外的国家颁发的,只要是澳洲家庭法院认可的国家,都可以在澳洲的家庭法院进行裁决。
    2. 申请离婚时,不使用原告和被告的概念,而只用申请方和应答方。
    3.在澳洲离婚的首要条件是分居12个月,没有分居,就谈不上离婚。即使有一方不同意离婚,但如果分居的时间到了,其中一方便可以向法庭提交结离婚申请,法庭是可以依法判决同意离婚请求的。
    4. 澳洲法庭并不追究谁对谁错,不设过失方,对方的过错不会成为阻止离婚的理由。
    5. 同时即使应答方不在澳洲,不做回应,法院在收到所有必须的文件资料后,仍然可能判决离婚。申请方如果不在澳洲,也可以通过委托律师到法院提起离婚申请。
    6.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婚姻关系持续了不到两年,双方需要先由婚姻调解机构介入,需要获得法庭的特别许可才可以申请离婚。

    财产分割问题

    在决定分居时,就可以考虑着手处理财产分配的问题,并不需要等到离婚手续办好再处理。

    但如果您已经离婚,就必须在离婚证书颁发后的12个月内向法庭申请财产分割,否则就需要特殊许可。

    可分割的财产一般如下所列:
    • 房产
    • 公司或生意
    • 汽车
    • 银行账户存款和其他投资
    • 遗产
    • 退休金和保险
    • 其它贵重物品,包括收藏、首饰等
    • 意外所得,如中彩票
    • 债务-包含抵押贷款、银行借款、信用卡欠款和个人债务


    以上所说的财产包括双方个人拥有、共同拥有、或者通过家庭信托或家族公司拥有的资产和债务。

    律师可以帮助委托人订立协议(BindingFinancial Agreement),代表受托人与前配偶互相沟通以达成协议。可以将此协议递交法庭转变成法院命令(ConsentOrder),这将是法律意义的命令,每个人都必须遵守,除非双方都同意进行改变。


    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就需要向法院申请财产分割。法院在作出裁定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 各方对婚姻(或同居)关系作出的贡献,包括经济上的和非经济上的;
    • 婚姻关系的长短
    • 孩子的抚养安排和健康状况
    • 双方的年龄和赚钱能力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澳洲家庭法庭并不会追究关系破裂是哪一方的过错,并因此影响财产分配的比例。

    子女抚养安排
    关于孩子的抚养安排,当事人不一定需要通过法庭的诉讼解决,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养育计划(Parenting Plan)。律师、家庭顾问、家庭纠纷调解人员都可以帮助当事人达成养育计划。
    养育计划必须是书面形式,双方确认签字。但该计划并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执行意义。需要的话,律师建议双方通过法院裁决形成同意令(Consent Orders),这通常是在律师或纠纷调解部门的帮助下订立的,在法庭上批准后,具有法律强制约束性。

    如果一方在未获得允许的情况下把孩子带出澳大利亚,而法庭正在受理相关案件或已有裁决令,这种行为可能构成犯罪。

    关于这个博客的更多信息,请联系我们Bambrick Legal。 我们提供免费、无义务的15分钟咨询。

    请拨打电话: (08) 8362 5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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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Bambrick 发表于 10-9-2015 15:14:18
    续上...

    子女抚养安排

    关于孩子的抚养安排,当事人不一定非要需求法庭的诉讼解决,可以通过协商达成养育计划(Parenting Plan)。律师、家庭顾问、家庭纠纷调解人员都可以帮助当事人达成养育计划。
    养育计划必须是书面形式,双方确认签字。但该计划并不具有严格的法律执行意义。需要的话,律师建议双方通过法院裁决形成同意令(Consent Orders),这通常是在律师或纠纷调解部门的帮助下订立的,在法庭上批准后,具有法律强制约束性。

    如果一方在未获得允许的情况下把孩子带出澳大利亚,而法庭正在受理相关案件或已有裁决令,这种行为可能一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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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Bambrick 发表于 21-9-2015 16:22:20
    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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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rtender 发表于 21-9-2015 17:50:11
    很不错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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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Bambrick 发表于 22-9-2015 11:33:19

    谢谢支持,亲!
    我们给客户提供免费的第一次咨询,有困惑的亲们可以打电话预约。打我手机也可:08 8362 52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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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alian318 发表于 22-9-2015 20:47:39
    不错,希望了解更多这方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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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Bambrick 发表于 23-9-2015 15:43:13
    本帖最后由 Bambrick 于 23-9-2015 03:45 PM 编辑

    感谢大家的支持,那么我们就这个问题再给大家一些有用的信息,希望能够帮到大家!在我们日常办理离婚财产分割事务中,我们发现关于双方财产状况披露方面有些误区,下面我们就这方面给大家提供一些信息。


    什么是信息披露义务?

    此义务是指家事法案中所涉及的各方当事人必须向另一方完整地提供相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包括书面文档或者是储存在电脑里的信息,并且包括另一方可能并不知晓的信息。这一义务始于案子的诉前程序终于案子结案。
    作为其中一方,在案子进行过程中您必须持续地提供最新的变化信息以及过程中新产生或取得的其他信息。有关进一步详尽内容,请参与家事法13.01条。


    财产分割案例中的完整和坦诚披露信息

    除了通用的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要求外,财产分割案中完整和坦诚披露信息这一责任还有特别的规定(参见家事法13.04和12.02条款)。各方需要披露各自直接以及间接的财务状况。

    这就要求双方披露所有的工资所得、利息收入、其它所得、资产(既得利益和未分配权利)以及其它经济来源。这涵盖了由一方拥有或直接取得的资产和收入,或者是将分配给其他个人或受益人(如该方的子女或同居对象)的,或者是在该方公司、信托或其他组织形式里所有的资产和经济来源。

    另外,当事人还必须披露双方分居之日前一年内所有的有关资产处置的情况(包括买卖、转让、赠与或托收)

    采用何种形式披露信息?        

    您必须向法院提供财务声明(Financial Statement)。如果这还不足以完全履行信息披露的责任的话,则需提交宣誓书提供近一步的详细情况。

    如果在向法院提供了财务声明之后您的财务状况发生了变化,那么您必须在变化发生之后的21天内向法院提交变更声明。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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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木子821 发表于 3-2-2016 10:24:16 来自手机
    请问律师,夫妻分居后可否住同一栋楼不在同一房间?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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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Bambrick 发表于 3-2-2016 15:27:43
    小木子821 发表于 3-2-2016 10:24 AM
    请问律师,夫妻分居后可否住同一栋楼不在同一房间?谢谢!

    你好!

    夫妻分居的形式是可以同住一个房子,但在不同房间的。但重点是:没有夫妻生活,各自的生活各自管,就是自己烧自己的饭,洗自己的衣服。这样的状态最好是有朋友或亲属可以证明。

    如果您现在处于分居状态,可以考虑先做财产分割,分居到12个月后申请离婚。两个人在一起不容易,这12个月给双方充分的时间考虑也是很合理的,结婚离婚都是很严肃的事情。

    如果您还需要了解更多信息,可以电话我 08 8362 5269, 我们可以安排第一次的免费咨询,根据您的情况给你提出专业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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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7189844 发表于 3-2-2016 19:38:06
    来看得来是不是都想离婚,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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