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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放假期间(从11年11月底-12年2月初)一直把车放在朋友家的车库了,但是我回国的日期只有一个月:12年1月7日到2月11日,也就是说虽然我还在阿德,但是因为和男朋友住一起,不上课了自己也就不需要开车了,就把车子放在朋友家车库了。因为当时比较拮据,所以我想既然我不开车嘛所以就没有再交养路费,把保险也停掉了,打算等开学之前回来再交好养路费和保险再去朋友家提车。 但是上周本人收到了警局寄来的罚单,一张是12月份的一张是2月20几号的在高速上被拍的没交养路费的罚单,但是本人确实没有开车,可是这两个被拍的时间我正好都在阿德,不属于我回国的日期内,所以很忧虑啊,没有证据证明那两次车不是我开的啊!!!!但是您一定会说找放车的那个朋友解决啊,但是问题就是现在我放车的那个朋友已经回中国了。。就在我取完车的2周后~~现在也联系不上那个朋友了,罚款的时间快到了,可是确实不是我开的,就想求救下有经验的朋友们,我有什么办法和警察说明白这件事么,可是我没有证据啊!!~~我疯了,,求建议~~谢谢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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