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COVID-19疫情升级,澳大利亚政府已采取严格措施来遏制传染病的蔓延。这些措施影响了许多商业合同,因为越来越多障碍影响企业的运营,从而产生有关终止和退款的问题。
不可抗力条款 起草了一些合同包含不可抗力条款,该条款可以让受影响方没法在他合理控制范围的情况下, 免除一方履行其义务。在澳大利亚,不可抗力在普通法中通常不被承认。这仅仅是各方达成的一项条款,即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赋予受影响的一方延迟合同项下的义务和/或提供终止合同的权利的能力。某些不可抗力事件包括自然灾害,政府行动或干预,劳动力短缺,国家紧急情况和战争行为。
因为COVID-19的情况而使用不可抗力条款,您需要确保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包括对流行病或大型疫情的舒困措施。如果您的合同中包含涉及此类事件的不可抗力条款,而您希望执行该条款, 您必须证明合同一定是不可能履行的。如果合同只是不可行或不切实际, 这是不足够的。
履约受挫原则 如果您的合同中没有不可抗力条款,则可能适用履约受挫原则,其中合同可能因合同受挫(Frustration of Contract)而终止。由于受挫而解除合同需要双方均无过错的条件存在。
在以下情况下,合同不会受挫: •合同中存在一项不可抗力条款,该条款的适用情况范围需涵盖视为受挫事件; •延迟履行义务是由于困境,不便或讨价还价;或 •合同是否因COVID-19而受挫还是真正取决于情况,因为必须根据合同的事实分别分析和分别考虑每种情况。履约受挫原则是极富争议性的,甚至可能不会被法院接受。
如果合同中没有不可抗力条款,则由律师和法官来决定是否适用普通法中的受挫原则。这原则不是一揽子规则。如果您的合同中有不可抗力条款,那么您的律师应该积极寻找该条款是否适用。
如果您想查询不可抗力条款和受挫原则,或者想了解更多有关您的权利和选择,安和律师事务所将在这里为您提供帮助。只需发送电子邮件至info@straitslawyers.com或致电84109069给我们安排在线会面。
考虑到近期的疫情情况,安和律师事务所将提供线上咨询和视频会议 让大家能够更安心和方便地获取法律帮助。 您可通过微信联系我们敬业的律师,只需扫以下的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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