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是个对感情无知的阶段,起码于我而言是这样。在这又不得不提起李哲(你看,你多上镜,抢尽风头),初一我还在教室里玩沙包的时候你就尝试拉女孩的手满大街追女孩了。班里的男孩女孩都不太敢表露自己。算不上爱情,又不满足于暗恋,于是大部分人就开始拼命套近乎,然后手机号QQ号入手,再来拼命聊,顺其自然约个时间看个电影基本就已成事,一切都挺自然,和谐。
高二时,感情成了炫耀,有资本的男女生比着换对象,每次感情的结束都要先把自己弄的很受伤,好开始以“用新的感情忘记旧的伤”为借口。而且这伤往往一次还治不好,再分手时,第一次的旧伤未愈,新伤又至,伤上加伤,再接再厉。当然,我说这话,其实也是装B。
高三时,感情成了毒品,得之,吸干之;失之,连学习亦丢之。而大伙仍乐此不彼的去伤害和被伤害着,丢弃和被丢弃着,很多人也偷吃了禁果。许多人处在破处与被破处的边缘,万分苦恼,做,与不做,都是个问题。而传说中的吃了就扔,也是常有之事。于是这伤不但有内伤,连外伤也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