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阿德妇女赢得了对谷歌的第二起诽谤案,此前法院发现,尽管她在2015年的类似案件中获得谷歌10万澳元赔偿,但该搜索引擎仍故意将对她的贬损评论放在网上。
South Australia's Supreme Court院认定,66岁的Janice Duffy因2015年和2016年在google.com.au上发布的搜索结果中的评论而受到诽谤。
然而,谷歌将不必为google.com上的搜索结果支付赔偿金,因为法官认为搜索结果无法通过概率平衡证实是在澳洲管辖范围内。所欠的赔偿金和费用的数额仍有待确定。
Duffy博士在2015年10月赢得了她对谷歌的第一场官司,法官裁定这家科技公司对其搜索结果中出现的关于她的诽谤性材料负有责任,这些材料来自为Ripoff Report的美国网站。
一年后,这位前南澳卫生局的研究员就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期间出现在该网站上的搜索结果第二次将谷歌告上法庭。
法官认为谷歌应该主动做出回应。
审判期间,Duffy博士告诉法庭,这些评论让她感到 "十分恶心、羞愧和耻辱",而且她知道个人和同事搜索她的名字时可能看到这些评论,从而遭受 "极端的尴尬和痛苦"。
谷歌主张以 "无辜传播 "作为辩护理由--因为它不可能在没有得到通知的情况下知道诽谤性搜索结果。
但Auxiliary Justice Sydney Tilmouth发现,尽管Ripoff Report显然故意反复改变其网站的结构以避免搜索结果被和谐,但谷歌 "如果想的话,有办法轻松找到它们"。
Sydney Tilmouth法官在周五作出的判决中认为,google.com.au上的搜索结果具有诽谤性,而且谷歌 "被证明参与了这些结果的传播",从而作为二级出版商承担责任。
他还驳回了谷歌的第二个辩护理由,即Duffy博士 "不太可能受到任何伤害"。
图文来源:ABC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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