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无遗嘱死亡者的遗产
当过世者有留下遗嘱,在最高法院颁发了遗嘱认证凭证后,过世者的遗产会根据遗嘱进行分配。如果过世者没有留下遗嘱,遗产会按照法令进行分配。在这篇文章里,我们会详细解释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1919年南澳行政和遗嘱认证法》(Administrationand Probate Act 1919 (SA)) 对于遗产分配的一般规则和原则。
如果未立遗嘱之人有配偶或者同居人,配偶或者同居人可以获得未立遗嘱之人所有的遗产。同居人是和过世者处于一段注册关系的人,或者是被宣布为过世者的同居人的人。根据《1975年南澳家庭关系法》(FamilyRelationships Act 1975 (SA)), 某人可能会被宣布为同居人如果他/她和已经去世的人以非常亲密的关系生活在一起,并且亲密关系维持了3年或者期间他们有小孩出生或者所有情况综合看来,宣布为同居人是公正的。
如果去世的人还有配偶或者孩子在世,他的遗产会按照下面的规则分配: 1. 如果遗产少于10万澳币,配偶将有权利获得所有的遗产。 2. 如果遗产多于10万澳币,配偶将会获得遗产中的10万澳币,剩余的遗产的一半以及过世者的个人动产。剩下的遗产由过世者所有的孩子平分。
如果过世的人没有还在世的配偶或者同居人,其还在世的孩子将会平分所有的遗产。
如果您想要进一步了解没有立遗嘱的人过世后其遗产根据法律规定会如何分配,请不要犹豫联系我们寻求建议。您可以给我们邮箱[email protected]发邮件,或者拨打电话(08 ) 84109069 跟我们进行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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