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内容为网友发布信息,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平台立场。
本帖最后由 houbeifang 于 2013-5-4 18:31 编辑
这事说来实在憋屈,也全怪自己没心眼,等到现在想TAKE房子的时候后悔莫及呀~~
因为告诉房东,准备TAKE房子让我娘来探亲,所以想要过去的收据(我们一直准时交钱的。而他只收现金)。
结果,人大爷说,要看到我娘的VISA才给收据,她没来之前,不会给我们的。
我说这是2个独立的事件。他非要说,你LG说的是因为你妈要来,现在它们是有关联的事件
WTF,准备今天派LG再去跟他好好说一下,如果还是不给。大不了我们直接搬,过个半年再TAKE房子
唉,没想的,(编辑一下,隐去关键字)LOCAL大爷也会是JP房东。本来还想好聚好散那
有哪位高人指点一下怎么妥善处理那?如果能是好聚好散,那是最好
-- update: 房东最终还是给了收据,非常感谢大家的关注
友情提醒,不管啥事,付钱了记得拿收据哦,也许将来用得着
|
BBS提醒: 请避免提前支付订金、押金等任何费用,请与对方当面沟通,确认资质并看清条款。谨防上当受骗。
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只供参考之用。本网站不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有效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本网站及其雇员一概毋须以任何方式就任何信息传递或传送的失误、不准确或错误,对用户或任何其他人士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网站在此声明,不承担用户或任何人士就使用或未能使用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或任何链接所引致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从属、特殊、惩罚性或惩戒性的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