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麦当劳称要对竞争对手Hungry Jack's发起更大规模诉讼,因后者在商业广告中大肆宣传自家的Big Jack汉堡比“某个美国汉堡”“明显更大”。
8月28日,麦当劳就“Big Jack”注册商标向联邦法院提起诉讼,称该商标与其 招牌汉堡巨无霸“Big Mac”的商标“实质上相同或误导性相似”,要求Hungry Jack's停止使用。
但Hungry Jack's表示,该商标是对公司的名称和“创始人和现任所有者Jack Cowin”的名字的创意发挥。
诉讼发生后,Hungry Jack's发布电视广告称 “有人在起诉Hungry Jack's”,但“Big Jack”比 “某个美国汉堡”“明显更大”,而且还“多了25%的澳洲牛肉”。
自索赔事件发起以来,这场快餐之争已经在公开场合上演。上周五,双方出席了联邦法院的初步听证会。
代理麦当劳的悉尼大律师Edwina Whitby对联邦法院法官Stephen Burley说:“法官大人,这又是一场联邦法院的汉堡大战。”
目前,法院面临解决一系列的面包之争,包括正在进行的涉及悉尼一家汉堡连锁店的纠纷,该连锁店将自己称为“Down N' Out”,引起了美国快餐巨头In-N-Out Burger的愤怒。
Whitby律师说,麦当劳已致函Hungry Jack's,反对该电视广告,并"要求证实这一说法"。她预示,将在商标侵权案中加入误导性或欺骗性行为的潜在索赔。
Whitby说,Hungry Jack's在两个新的“相似汉堡”上使用了Big Jack和Mega Jack商标,并侵犯了麦当劳的注册商标Big Mac和Mega Mac。
麦当劳要求取消Big Jack商标,但不取消Mega Jack商标,并声称该商标“可能欺骗或引起消费者混淆”。
Whitby说,Hungry Jack's“故意抄袭”Big Mac的成分、外观和标语,其行为 “未达到可接受的商业标准,构成恶意”。
法官则认为,关于汉堡包外观的索赔是“杂乱无章”的,本案只是关于商标涉嫌欺骗性相似的问题。
代表Hungry Jack's的悉尼大律师Sophie Goddard表示,关于汉堡包“外观相似”的指控是“错位”的,“我们强烈认为这方面不存在知识产权问题”。
汉堡的外观没有商标。Hungry Jack's在法庭文件中辩称,如果汉堡包有相似之处,那么它们是各地销售的“汉堡包的共同特征”。
Goddard律师说,本案是关于商标的相似性,“任何澳大利亚消费者”都“丝毫”不会混淆哪家店在卖哪种汉堡包。
她补充说,关于Hungry Jack's不诚信行为的说法,细节“十分匮乏”。
双方将在晚些时候重返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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