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或事实婚姻关系中,配偶獲取遗产并不罕见。在家庭法纠纷中您已经收到或将要收到的遗产可能会作为可分配的财产的一部分。一个常见的误解是,继承遗产可以归为受保护財產的类别,并且与可用于在双方之间分配的资产池分开。 您可能已经从您的父母或另一位家庭成员中继承了遗产,因此您认为在财产分割中,应将全部遗产归还给您。
您的前配偶对此可能有不同的看法,而是认为遗产继承是使整个家庭或夫妻双方都受益。
他们可能会感到,从可分割资产池中排除继承权不会使他们在财产和解中享有应有的权利。
继承遗产时 如果在关系开始之前或关系开始前后继承遗产,则该方将视为遗产继承。所继承的遗产不会与资产池分开。
如果在关系期间收到继承遗产,如何处理将取决于如何使用这笔钱和遗产捐贈者的意图。如果这笔钱用于改善家庭住所,支付家庭的日常开支并且對双方的利益有利,则该笔款项将由接受该款项的当事方视为财政捐款。
如果遗产继承是在关系中后期或分离后收到的,则通常不会将其视为对资产池的贡献。这样的继承可能被當在保護財產考慮,避免在各方之间分配。
实际遗产继承或预期遗产继承对财产分割的影响程度取决于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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