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最近,澳大利亚土著男子特里·弗劳尔斯 (Terry Flowers) 被错误地认定为克莱奥·史密斯 (Cleo Smith) 的绑架者,后者是一名在西澳大利亚州卡那封 (Carnarvon) 失踪 18 天的 4 岁女孩。第 7 频道看到社交媒体上流传的错误信息,做出了发布特里·弗劳尔斯的照片并配以“文字:被控绑架克莱奥·史密斯的男子”的标题的鲁莽决定。由于特里·弗劳尔斯没有被任何权威机构就这起绑架案约谈,他在看到第 7 频道的诽谤帖子后感到非常痛苦。据弗劳尔斯说,他在听到这个消息后惊恐发作,需要医疗救助。弗劳尔斯随后指示总部位于 悉尼的奥布莱恩刑事和民事律师事务所对该网络提起诽谤诉讼。并且得到了赔偿。 2005 年诽谤法 (SA) 是南澳大利亚关于诽谤侵权的主要立法。 2005 年颁布的目的是制定统一的法律,为因发表诽谤性事件而名誉受损的人提供有效和公平的补救措施,同时保护言论和报道自由。根据南澳大利亚州法规和普通法,申请人必须确定三个因素才能使诽谤索赔成功,它们是:- 1.通过任何相关方式向第三人公开申请人的资料; 2.该材料随后导致第三人对申请人形成较不公正的评价的;和 3. 该材料已经或可能对申请人的声誉造成相当大的损害。 可以根据诽谤索赔获取的材料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社交媒体帖子、新文章、采访、新闻发布会、出版书籍和博客。 然而,不是任意诽谤指控在法庭上都会成功的。一般来说,材料中传达的措辞或信息必须具有“自然和普通”的含义才能被视为诽谤,因此,影射和典故不适用。 此外,在没有首先发出关注通知的情况下,不能向法院提出诽谤索赔。关注通知主要是通知出版商和涉嫌诽谤内容的传播者,告知申请人因其出版而遭受的任何伤害,无论是心理、身体还是经济方面的伤害。 对此,出版商通常会在收到关注通知后的 14 天内发出“修改提议”。与关注通知类似,“修正提议”必须基本上概述发布更正或澄清信息的提议,以及支付受害方认为合理发生的费用的提议。 未能发出“作出修正的提议”或拒绝提议,很可能会导致此事进入法庭。 如果您想提起诽谤诉讼或要求对针对您提出的索赔进行辩护,海峡律师会随时为您提供帮助。我们现在提供英文和中文的在线服务。 只需通过此链接与我们预约在线咨询:https://straits-lawyers.square.site/product/online-consultation-/11?cs=true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 或致电 08 8410 9069安排约会。 海峡律师正在发展!随着我们最近的成长和发展,我们扩大了规模,并很高兴地宣布推出我们的新名称 H&O Lawyers。等待H&O为您带来的法律代理新时代! 请注意,本文不构成法律建议,海峡律师对您根据本文采取的任何行动不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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